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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立法规定企业 何时发薪大有必要

  ■吴杭民

  据6月14日《新快报》报道,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稿)》,广东拟规定,企业工资属按月支付的,发薪日不得迟于次月10日。而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逾期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将被认定为拖欠工资,面临最高20万元罚款。修订该条例已被列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法规规定得过于宽泛且执行力、惩戒力不强,拖欠工资的现象大量存在,每到年关,农民工因为讨薪而导致的劳资冲突,更是年年复年年,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矛盾的产生。

  所以,从为维护劳资双方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益的角度考量,《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企业发薪日不得迟于次月10日,而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逾期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将被认定为拖欠工资,面临最高20万元罚款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执法管理的人文、人本主义的善意和为劳动者权益精细化考量之细致精神,值得肯定。意料之中的是,上述措施得到了网友们的一片叫好,在腾讯大粤网上,表示支持的网友占比高达94%。网友“梦里花落知多”说,如果这规定真正实行了,那政府真的是干了件非常对的事。甚至引发了网友以“好措施,我们公司××号(发薪日)”形式晒各自单位的发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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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立法规定企业 何时发薪大有必要 2015-06-15 2 2015年06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