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独家持续关注的象山夏凯“破坏生产经营罪”案,近日尘埃落定,撤诉一年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
村官蒙冤被关318天,让人怎堪回首
■记者冯伟祥
一个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一心只想为村民办点实事的村官,就在妻子临产前不久,竟成了犯罪嫌疑人。2014年5月29日,本报以《象山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遭遇“证据门”》为题,用较大的篇幅对象山县夏凯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作了独家报道,披露此案的来龙去脉以及检察机关提交的有罪证据存在重重疑团。这一舆论监督报道刊发后,象山县检察院随即向象山县法院申请撤回起诉。2014年6月12日,本报又刊发了追踪报道。
今年6月15日,夏凯收到了象山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
6月17日,夏凯依法向象山县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至此,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终于以夏凯是清白无辜的结论而尘埃落定。
但它留给夏凯及其家属的,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毕竟,蒙冤被关318天,是谁也无法逆转的!
此案的反复,人们不禁考问:一个明明不涉罪的案子,为什么能在撤案三年半后又被起诉?重新立案侦查后说“证据确实充分”,加上后来的补充侦查,到现在反而变成“证据不足”,到底是怎么回事?从开始的两个罪名,到后来的一个罪名,到如今的无罪,究竟为何?是否启动问责?
从“证据确实充分”到“证据不足”,守法村委主任惨遭牢狱之灾终告清白
夏凯,1976年12月16日出生,经商,住象山县西周镇文岙村。
在没有这场牢狱之灾之前,夏凯一方面从事个体经营,另一方面担任村委会主任,积极为村集体和广大村民服务。
文岙村村民赖君武开办的象山县丹璐装饰材料厂(以下简称装饰材料厂),2003年9月以来用电一直接在文岙村的变压器上。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该厂用电量随之相应增加,超出文岙村原审批的用电负荷,致使当地村民的正常生活用电受到严重影响。接到村民的反映后,村集体、供电所多次要求赖君武整改,但均未果。2009年11月24日,时任文岙村村委主任的夏凯与其他村干部经过开会讨论决定后,一起带电工将工厂的电线剪断。
事发后,经西周镇政府和文岙村、赖君武协调,文岙村经济合作社与赖君武于2009年11月26日下午达成了一致,签订了用电协议。(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