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垃圾期待铁帚
■阮向民
从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到明天即将实施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治理垃圾短信的法制建设在推进,对策和措施在完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但解决问题却难以一锤定音。
《规定》留下的政策模糊点,不禁让人担忧,垃圾短信的擦边球依然可以延续,规避政策的“软件”依然可以轻松更新。期待垃圾短信远离我们生活的日子,也许并不能就此到来。
问题没厘清,政策导向就不可能清晰。一个尴尬的事实是,就在今年5月12321举报中心平台上收到的垃圾短信举报件中,列在首位的居然是“电信业务”。近水楼台的运营商,成为垃圾短信最大的制造者,我们又怎能指望他们成为垃圾短信的监管者?
对照《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三大运营商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然而公众至今没有看到任何相关的处罚信息,运营商可以网开一面,其他商业性垃圾短信的发布者自然也没有了处罚的理由,因为法治终究是需要在公正公平的轨道上才能有效运行的。
垃圾短信为何这么多年来饱受诟病却安然无恙?最重要的原因就出在运营商本身,他们既是垃圾短信最大的发布者,又是垃圾短信最无力的监管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浅显的道理。
扫除垃圾需要铁帚,这把铁帚不仅仅指的是制度的刚性,更是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所谓制度的刚性,说的是必须堵上可以打擦边球的种种漏洞,需要更明确的细则来规避形形色色的文字游戏。所谓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就是需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运营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脱离于治理范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针对垃圾短信的很多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德国的高额处罚,美国的自助式免骚扰,都是行之有效的方式。而日本,更是把垃圾短信的处罚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叹息技术瓶颈,强调处罚难度,都不是理由,扫除垃圾短信,真正考验的,唯有我们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