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我省开展为期3年专项治理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我省决定于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
据介绍,这次专项治理内容主要为六个方面,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2015年6月起至2017年底。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根据教育部《规定》要求,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此外,省教育厅还设立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571—88008837、88008828;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571—88008939。并要求各地公布治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