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忠、赌博的证据,法官均未采信
玉环一起离婚析产案件是否有失偏颇?
■记者羊荣江
日前,本报接到潘女士投诉,认为玉环县人民法院对其离婚析产案件判决不公,法官采信证据带有倾向性。
家暴打散感情
原告华先生与被告潘女士于1994年12月5日登记结婚。1996年8月29日生育一子,现在大学就读。
2000年,潘女士出资把属于他们共有的一间房屋从二层加高到四层,并举债买了两间店面房用于出租。
2007年11月4日,原告华先生因为六合彩(赌博)输钱,所以心情不好,对被告潘女士实施殴打,致使潘女士左第5、6、7肋骨骨折,构成轻伤(有法医检验报告)。
潘女士说,当时考虑到儿子的利益,放弃了对华先生刑事责任的追究。但这场家暴给潘女士留下了严重的阴影。2008年8月16日晚上,潘女士带着13岁儿子连夜逃到杭州,过起了母子相依为命的日子。此后7年,潘女士的生活和孩子吃住、学习费用主要靠两间店面房的房租维持。
调解书约法三章
2010年10月12日,原告华先生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玉环县人民法院,请求与被告潘女士离婚。同年10月28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和好。
这份由法院主持的调解书对华先生和潘女士婚后共同财产两间店面房的房租和出租事宜作出约定,房租由潘女士负责收取。并且约法三章:双方和好后均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尽忠实义务,则房屋产权归另一方所有;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如果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则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双方都不得干涉对方正常的职业活动,双方均不得参加赌博活动,否则房屋产权归另外一方所有。
夫妻忠实义务、家暴、赌博成了华先生和潘女士婚后共同财产归属的高压线。
丈夫和他人同居再引事端
据潘女士叙述,调解和好后,华先生并没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反而变本加厉继续伤害她,并和当地开店的湖北籍肖女士同居长达一年。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肖女士发给她的短信记录,这份记录已经公证处公证。
潘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段手机视频,2015年5月29日,她和肖女士发生争吵,肖女士说:“是你老公欺骗了我,我要告你老公重婚罪、欺骗妇女罪。”
后来110出警,肖女士在当地派出所做了一份询问笔录,但在派出所的笔录中肖女士却一反常态,只承认和华先生相处了两个月左右,是普通朋友关系,但在交代和华先生的矛盾时,肖女士说,华先生借了她的钱去玩六合彩(赌博)输了,为此,双方也发生了争执。
被告不服一审离婚析产判决
2015年5月14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先生的再次离婚起诉。8月3日,玉环法院作出了原告华先生与被告潘女士各享有一间店面房的判决。
判决理由是,原先约法三章的那份调解书第三项对“忠实”未作详细约定,现行法律对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未有明确约定,故本案应根据被告的具体主张并结合人们的通常认识来认定原告是否“不忠实”。本案被告明确主张原告与肖某同居,认为其对被告不忠。可见被告主张的是夫妻间性生活的排他专属权,即人们通说的“贞操忠实”。结合被告提供的关于手机短信的《公证书》及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本院不能认定原告与肖某同居事实,故对被告依据调解书认为原告不尽忠实义务的主张不予支持。现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潘女士说,她提供的短信和视频证据,法院均不采信,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关于原告参与六合彩赌博的事实也遭无视。
对于一审析产判决,潘女士表示不服。目前,潘女士已上诉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