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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论

法人业委会告开发商 别是临时“特权”

  一个能充分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委会,应该具备法人资格,如此才能改变弱势地位,与开发商等处于对等地位,才能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戴先任

  温州嘉鸿花园小区有约990平方米的公用配套场所,一直以来都为小区业主所使用,而今年5月份,开发商想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于是把开发商告上法庭……2013年3月温州开全国先例进行试点,南塘五组团和嘉鸿花园两个小区的业委会获批具备法人资格,从而可以和开发商对簿公堂。10月10日,这一全国首例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业委会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将在温州鹿城法院开庭(10月7日《现代金报》)。

  此一案件令人关注之处,不在于两者的产权之争孰是孰非,而是因为这是全国首例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业委会起诉开发商的案件。按照现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并不具备法人的特征。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委会如果要起诉开发商,法院要求必须有70%以上的小区业主同意,建筑面积也需要达到70%以上。还需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而现在城市的小区规模,达到几千、上万户都很常见,而有些业主常年在外,将业主集合一起,往往费时费力,有时需要耗费几年时间。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业委会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与开发商博弈的能力,业主的权益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中,就容易受到强势的开发商、物业公司的肆意侵犯。让业委会具备法人资格,就是让业委会拥有能为广大业主争取正当权益的合法权力。温州嘉鸿花园小区就在首批获得社团法人资格的少数业委会之列。就算在温州,更多的小区,都没有嘉鸿花园幸运,他们与开发商发生产权纠纷,在维权的路上,却受到诸多掣肘。

  眼下,业委会变法人还仅是试点,在温州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600多家,目前获得法人资格的业主委员会,在鹿城区只有3家,瓯海只有2家。而且目前试点时间快要到了。民政部门正在评估试点运行的情况,经总体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全面铺开。

  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赋予业委会以法人资格,就是还权于业主,也是达到社区自治的重要手段。试点时间到来之后,希望民政部门能把赋予业委会以法人资格的做法全面铺开,要让业委会法人资格由临时“特权”,变成永久权力。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要确保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也就是业委会的成立,业委会代表的选择,必须是全体业主民主选举的结果;业委会在财务监督机制、人员管理等诸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要能科学合理、公开透明。

  一个能充分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委会,应该具备法人资格,如此才能改变弱势地位,与开发商等处于对等地位,才能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嘉鸿花园业委会以独立法人身份起诉开发商,无论胜败,都开了业主权益得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正大光明”进行伸张的先河。


浙江工人日报 工论 00002 法人业委会告开发商 别是临时“特权” 2015-10-09 2 2015年10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