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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论

关键词:人满为患

“最大承载量”,景区缺的是敬畏

  ■张枫逸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要求各大景区核算出游客最大承载量,并制订相关游客流量控制预案。然而,记者在黄金周期间采访发现,不少景区将承诺与规定抛诸脑后超量接待,景点拥堵不堪。一些景区接待量虽未超载,却因分流措施和配套服务不到位,导致游客旅游体验极差(10月7日《新华网》)。

  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是国内景区公布最大承载量和实施限流的首个黄金周,但从实施情况来看,“景区最大承载量”更多停留在纸面上,并未真正起到应有的调控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再堵也不超”。以黄山为例,10月3日景区接待游客4.76万人次,并未超过5万人次的单日最大承载量,但游客普遍反映拥堵不堪,出现排队四五个小时的状况,硬件设施更是“一厕难求”。二是“超了也白超”。根据《旅游法》规定,“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在安徽天柱山风景区,10月2日、3日、4日、5日连续4天接待游客量均在4万人次以上,远超3.6万人次的核定上限,却始终不见相关部门出面叫停和追责。

  “景区最大承载量”标准的提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过,对于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景区管理者来说,游客永远只有“多多益善”,而不存在“最大上限”。这就使得“景区最大承载量”的实施,注定会遇到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和抵触。

  面对记者采访,安徽省一5A景区工作人员一语道破天机,一些景区接待游客数量存在造假,“接待量都是景区自己统计与上报,谁会说自己超载超限了呢?”《旅游法》实施两年来,尽管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成为公开的秘密,但从公开报道来看,没有一家景区因此受到处罚。

  “景区最大承载量”成摆设无异于饮鸩止渴,既损害了游客权益和景区环境,也不利于旅游业的长远发展。必须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坚持“零容忍”,倒逼景区树立对于规则的敬畏。一方面,完善运行机制,由第三方来主导最大承载量的制定、接待人数的统计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避免景区自说自话。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凡违规超载接待的景区,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其他景区自然会趋利避害,不敢逾越雷池。


浙江工人日报 工论 00002 “最大承载量”,景区缺的是敬畏 2015-10-09 2 2015年10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