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凤求凰》,陶醉了卓文君。追求个性解放和爱情至上的文君姑娘,干脆把自己当作“润笔物”赠送给了司马相如,至今传为千古美谈
稿酬古今趣谈
■陈慈林
稿酬俗称稿费,是图书、报刊等出版机构在发表著作、译稿、图画、照片等作品后付给作者的报酬。传说,我国最早的稿费源于隋朝。《隋书》记载了一个典故:隋文帝杨坚叫手下一个官员起草诏书。另一官员从旁戏说:“笔干了,写不了。”一位叫做郑泽的官员趁机说道:“那就请皇上给点钱,润润笔吧。”从此,古人就把写文章所得的报酬,叫做“润笔”。
文人的水平有高低,文章有好坏,润笔当然不可能都一样。为不同档次文人量身定制的稿酬标准,被称为“润例”。
画家有了名气,都不愿意再轻率为别人白作画,就根据自己画作的尺寸大小、所画内容明码标价,开出个统一价格,叫作“润格”。
说是统一价格,其实也未必尽然。润格还因作者名气、地位而异,还因年代、时尚不同而波动,因此很难“定格”,当然更难“统一”,更多时候是随行就市的“市场价”。
唐朝的稿酬也叫“义取”。这是提醒文人要用正当手段写作取得报酬或利益,内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意思。
到了宋代,稿酬叫“惠香”,这是对润笔钱物一种含蓄的说法。惠即惠赠,“香”代指钱物,暗指美意。这也是文人自重身价,标榜自己清高和文雅的一种说法。
明代则把稿费叫作“利市”:意思是买卖所得的正当利润。其实说白了,文人也真没必要标榜清高,写文章换钱,与做生意也没多少本质区别。借用这个词形容稿酬,自然有取之有道,并包含吉利、喜庆之意。
以上大多是“专业”文人的观念,他们依靠稿酬生存,养家糊口,浪漫不起来。业余文人们则潇洒得多,他们把稿酬叫作“杖头钱”:给多少算多少,把钱挂在杖头上,等会沽酒喝。
更有一些著名作家,创作是为了抒发情感,立德立言。曹雪芹写《红楼梦》,呕心沥血,十载苦功、三番删阅,最后不但一分钱稿酬也没得到,还在贫寒交加中冻馁而亡。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少,中国古代四大名著的作者都没听说拿到过稿费的。
还有一些骚人墨客,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佳作,唐诗、宋词、元曲和明清小说,同样一分钱稿酬没拿到,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支付稿酬一般都用现金(金银),但有时也有实物:绫罗绸缎、古玩玉器、直至豪宅等,这些都充当过古代的稿酬,统称为“润笔物”。
碰到特别财大气粗的主(比如皇上),润笔物就是官职。历来文人中,际遇最好、名气最响的当数西汉司马相如,他先是因为写了《子虚赋》《上林赋》,让皇帝很高兴,这官也就一路往上升了。
更有意思的是,因为他的才艺表演给力,还“换”来个妙龄女郎当“润笔物”。某次他应邀到卓王孙家作客,看到靓妹卓文君,现场创作了一曲《凤求凰》,就把卓文君陶醉了。追求个性解放和爱情至上的文君姑娘,干脆把自己当作“润笔物”赠送给司马相如,至今传为千古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