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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造孽啊!每支针回扣18元

药品代理商拖人下水,自己也获刑

  ■记者冯伟祥

  他是一名医药代表,为了将所代理的头孢替安针打入杭州市余杭区的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售,开展攻关,屡试不爽,其间按18元/支的标准支付回扣,共计行贿173万元,导致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锒铛入狱。

  2010年12月至2013年2月间,王琼在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理销售药品期间,为在药品采购等过程中谋取竞争优势,采用支付药品回扣或直接给予好处费的形式先后多次送给时任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黄某(已判刑)以回扣、财物,共计人民币约112万元。其中,2010年12月至2013年2月,王琼根据其所代理药品在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销售数量,按月给予黄某药品回扣,合计109万余元。

  在此过程中,王琼了解到黄某与时任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谢某(已判刑)、时任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褚某(已判刑)是同学,不禁怦然心动,他请黄某帮助公关。

  黄某分别与谢某、褚某谈妥,将王琼所代理的头孢替安针采购进余杭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西医疗点、径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售使用。其间,王琼以18元/支标准支付黄某药品回扣共计61万余元,黄某给予谢某药品回扣共计316200元,给予褚某、陈某(时任径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已判刑)药品回扣共计约8万元,自己从中赚取回扣差价款21万多元。

  记者近日从杭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这起行贿案,判处王琼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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