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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理性购物

不做后悔“剁手党”

  本报讯 见习记者何悦 通讯员马杰报道  “双十一”临近,各类电商平台的促销广告早已铺天盖地。据往年的投诉数据显示,每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过后,消费者投诉均呈显著增长态势。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延期发货、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等问题成为消费者重点吐槽的对象。

  为此,省消保委昨日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购物要理性对待,避免冲动消费。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理性购物。消费者应在事先就要做好购物规划,对于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坚决不贪便宜,不做后悔的“剁手党”。

  二、勿贪红包。“双十一”活动中的红包、优惠券看似让利,实则更像诱饵,是迫使消费者为了使用红包而不停循环购物。

  三、警惕低价。在消费过程中警惕限量低价和有价无货等,这实际是把消费者从其他平台吸引过来的手段。

  四、及时查验。消费者在签收快递时应及时开箱检查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拆货后不要急于丢弃包装。并注意留存好订货单、发货凭证以及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以便维权之需。

  五、合理维权。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平台所在地或卖家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不做后悔“剁手党” 2015-11-10 2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