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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 权

别人冒领“苹果”机主被动“买单”

新昌一消费者状告绍兴移动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报道 如果不是本人到移动公司办业务的话,新昌人刘先生还蒙在鼓里:有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他的名义,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移动公司)签订了协议,办理了相关套餐,领取了一台苹果6S手机,而他每个月要付40元的冤枉钱。事发后,移动公司方面轻飘飘的态度令他更不爽。为维权,他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讨说法。

  刘先生今年53岁,新昌人,系当地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有一个移动手机,号码为139××××6603,此前办理的套餐为全球通商旅188套餐(2011版)。

  2015年10月6日,刘先生到绍兴移动公司新昌鼓山东路营业厅办理业务时被告知:一个星期前,他的手机号码已经参加了带机入网合约优惠活动。对此,刘先生很惊讶:自己从来没有亲自或授权他人办理过此项业务。他查看了绍兴移动公司存档的相关资料,发现有人以他的名义,假冒他的签字,在今年9月28日与绍兴移动公司签订了《用户带机入网合约优惠活动协议》,办理了月保底消费为228元的套餐,并领取了苹果6S手机一台。

  这个合同意味着,有人冒用刘先生的名义领取了一个苹果手机,而刘先生每个月要额外多付40元“话费”。

  让刘先生不爽的是,他当场交涉后等了40多分钟,移动公司方面没有丝毫的歉意,工作人员去查了以后出来告诉他说还要进一步调查,叫他回去等消息,此后便再无下文。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先生向绍兴移动公司所在地的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1月13日,越城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这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昨日,记者拨通了中国移动10086热线服务,被告知:按照规定,机主前往移动公司营业厅办理套餐等业务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交机主、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移动公司工作人员经查验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刘先生告诉记者,以前他在移动公司营业厅办理过相关业务,移动公司方面复印了他的身份证。“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移动公司内部人员弄虚作假,一种是工作人员违规办理。”

  刘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起诉移动公司是公益诉讼,希望通过诉讼对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均有所警示。


浙江工人日报 维 权 00002 别人冒领“苹果”机主被动“买单” 2015-11-30 2 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