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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注意!请按时交纳电费

拖欠电费将成个人信用污点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项丹报道 昨日,记者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获悉,从今年1月份起,在12个月内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的浙江省电力用户,将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失信名单,其失信记录将被记入人行征信系统。

  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会被提供给各类金融机构参考。失信者在办理贷款、出国、就职等方面将受到影响。也就是说,拖欠电费和欠税、民事判决等一样,将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污点。

  为方便广大客户交纳电费,供电公司不断拓展交费渠道,目前已有银行卡代扣、邮政银行及报刊亭代收、POS机刷卡、预存电费等15种交费渠道供广大用户选择。

  如果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怎么办呢?也不用过于担心。只要在未来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供电企业将会提出申请,将该用户不良记录撤销。

  据了解,去年5月份,杭州地区所有电力客户已经开始实施此项规定,今年,征信范围扩大到全省电力用户。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拖欠电费将成个人信用污点 2016-01-06 2 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