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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建立完善“四不两直”暗查制度

  (上接第1版)

  在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上,我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社区。

  同时,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安监、工商、金融、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人力社保、海关、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针对我省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安全基础差、安全监管难度大等问题,《通知》明确,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进一步推动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

  此外,我省还将推动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指导意见,建立部门间的安全生产案情通报等制度,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符合移送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监察机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建立完善“四不两直”暗查制度 2016-01-20 2 2016年0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