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被砍、水电被切,他承包了30年的土地却种不得、进不得、管不得
承包合同为何被“霸凌”
![]() |
| 郎海炎承包的20亩土地已被迫抛荒 |
![]() |
| 因为被阻止耕种,郎海炎建的农业辅助用房已经废弃许久。 |
■记者杜成敏
在富阳区春建乡春建村的一处名为龙角坞的地方,虽然已经长满了杂草,但仍看出土地曾被平整过。郎海炎告诉记者,他向村委会承包了这里的20亩山地,并复耕得“郁郁葱葱”,但如今他种下的桃树、冬青等作物,不是被村民砍了就是烧了。
“先是村委会单方面解除合同,然后村民就说这地不是你的,不允许我进行耕种”,郎海炎一边用盲杖小心探路一边说,他是视力残疾人:“我这双眼睛就是被活活气瞎的,白纸黑字的合同,为什么就没有用呢?”
复耕的土地“被迫”抛荒
土地承包的纠纷,最早要从17年前说起。
1999年,原富阳市政府拨款45000元给春建村村民,用于土地复耕。
为确保在有效期间复耕,2001年4月,春建村村委会向村民承包了这块土地,期限30年,承包款共计15000元。
随后,村委会找寻第三人前来投资,以实现土地的复耕。2001年4月底,郎海炎与村委会达成协议,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款共计30000元。
郎海炎承包下这片龙角坞的林地后,开通了水电,进行了道路、房屋的建造和改造,种上了桃树、梨树等果树,富阳市林业局、国土局曾多次到现场进行复耕确认。
一切的转变发生在2005年底。那天,被征用土地的一位村民上山找到了郎海炎,要求郎海炎直接将承包款交给他。
“他们可能是觉得村委会给的承包款太少。”郎海炎说,因为与村民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就没有同意。
“到时候给你好戏看。”郎海炎记得当时这位村民撂下这句话后就走了。之后,郎海炎的辅助用房就经常被切断水电,通往林地的道路上也被倒垃圾、挖深沟。他自己种的作物遭到砍伐,被村民种上了山核桃树。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郎海炎多次找到村委会。“不论是从合同、或解决矛盾纠纷各个角度,村委会都有义务出面协调。”
然而事情没有想象得那么顺利,虽然多次上门,但村委会并没有出面解决矛盾。不得已,郎海炎只能向春建乡综治办反映并多次报案,但是矛盾始终没有化解。本应是作物收成的年份,这位农民却无法正常经营自己承包的土地。
2011年9月,春建村村委会向郎海炎发放了一份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收回承包土地,理由是郎海炎不按时交纳承包款以及土地抛荒。
“真是太不讲理了”,对于村委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作法,郎海炎十分气愤:“承包款三年一交,即使现在无法经营,我仍是按时交付,有收据为证。至于抛荒的原因,完全是因为村民干扰引起的。”
一位在龙角坞地块长年养蜂的外地人告诉记者,郎海炎刚承包下这块地时,确实种满了桃树等作物,还养了一群羊。“后来都被人砍了,路口还堆上了沙石,因为我也要进来,所以很多次我都帮忙清理,这地是‘被迫’抛荒的。”
由于村委会单方面解除了合同,出租土地的村民变得“理直气壮”,他们甚至不允许郎海炎进入龙角坞。
“自己承包的土地,却不属于自己。”合同被“霸凌”,郎海炎愤慨至极,加剧了青光眼发作,双眼失明。
法院: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效
因为郎海炎不愿意解除承包合同,2015年3月,春建村被征地村民以未按期交纳承包款、对土地进行抛荒为由起诉村委会,并要求解除双方的土地承包协议并收回承包土地。
开庭当天,春建村村委会未到庭,郎海炎作为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富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村民小组要求解除与村委会之间的承包关系以及村委会向第三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其理由均指向第三人未按期交纳承包款、对土地进行抛荒情形。
法院审理后认为,相关证据显示,第三人郎海炎不存在逾期交纳承包款的情形;至于抛荒情形,系村民倒宕渣、挖深沟等严重影响第三人承包经营所致,其责任不应由第三人承担;虽然被告村委会向第三人发出解除通知,但并无证据证明其解除理由成立,该解除通知不能约束第三人,进而对原告村民小组要求解除村委会之间承包关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维权路 刚起步就中断
虽然法院判决村委会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效,但郎海炎还是有苦说不出。承包土地之前,因为脑筋灵活,在当地他的家境还算殷实,因为十几年的土地纠纷,加上双目失明,导致他现在成了一个生活难以自理的贫困残疾人。
法院判决之后,他又在承包土地上种下了苗木,但仍被村民破坏,并用挖土机将土地挖平。
对于郎海炎与村民之间的矛盾,村委会是否真的视而不见?记者来到春建村村委会,一名村委会人员对记者表示,现任村委会班子尝试过协调,但没有成功。“之前的情况还是要问以前的村委。”
记者随后联系了2006年时任村主任的贾海斌,对方以“记不清当时的情况”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郎海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春建村村委会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表示,郎海炎需要先对自己的土地进行估值,才能据此提出赔偿金额。
然而多家评估机构却表示,因为作物已被破坏,无法进行评估。他们建议郎海炎找农林部门评估,但农林部门表示,不能接受个人的评估审请。
记者向省农业厅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农林部门的评估是属于为农服务的性质,其结果不能作为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
维权的路刚起步就被挡住了。“希望就跟我的眼睛一样,亮起又暗了。”郎海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