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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资产解冻”骗局再现 七旬退休女工被骗倾家荡产

老话题新骗子又有人上当

  ■通讯员楼伟标 叶旭耀 记者冯伟祥

  “投资1万元即可得100万元”,真的有这等好事?明眼人一看,这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但又有人被骗得“倾家荡产”。青田县一名退休职工被骗37万元养老钱。

  2014年10月,63岁的潘某虚构“民族资产解冻”的事实,向他人宣称:当年国民党逃向台湾时,在大陆及海外银行留下巨额黄金和美金,而今有一批3900万元的民族资产可以解冻,但需要寻求39万元解冻资金。她通过以人传人、以人带人的方式召集同是60多岁的叶某、金某等人宣传“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并承诺投资1万元解冻后可得到100万元的巨额回报;给予借款的,在约定利息之外,可在解冻后得到额外分红。

  叶某听了潘某的宣传后,觉得投资“民族资产解冻”这个项目好,但苦于自己没钱,就将这个项目告诉了70多岁的退休职工吴某,并把吴某带到潘某的住处。

  吴某听了后,觉得这个投资项目不错,于是与潘某约定2%利息,将个人储蓄的5万元借给潘某。潘某承诺民族资产解冻后,将给吴某额外的好处费。几天后,潘某又以“需要解冻资金”为由,从吴某处“借”走5万元。又过了几天,潘某再次以“解冻资金尚未凑足,资产无法解冻”为由要求吴某筹款27万元,吴某的养老钱已所剩无几,就又从亲朋好友处借来款项,凑足27万元借给潘某。叶某自己也以入股的方式投资2万元。潘某将上述39万元款项分多次汇至上家“陈湘”。

  2014年10月11日前后,吴某将37万元借款之事告诉其家人,其家人觉得这是个骗局,就联系叶某一起到潘某处要求还款。当时,在场的还有金某。潘某觉得金某具有资金实力,就请金某先帮忙还款,并许诺民族资产解冻后给金某一部分好处费,金某觉得“民族资产解冻”可信,但因手中没有现金,就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出具给吴某借条一张,由叶某作为保证人,并承诺一个月内将37万元还款给吴某。

  2014年11月份,潘某以“解冻资金已经到位,但国家领导关注此事,要在青田开新闻发布会”为由,再次要求金某、叶某等人筹集资金17万元。

  为了增加可信度,潘某邀请河北省顺平县的田某前来帮忙宣传“民族资产解冻”。2014年11月18日,田某为帮助潘某诈骗17万元行为得逞,他以民族资产解冻上层人士身份向金某、叶某等人宣传“民族资产解冻”,宣称潘某从事的民族资产解冻是真实的,以便取得金某、叶某等人的信任。

  同年11月21日,金某的儿子识破骗局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将潘某、田某两人抓获归案。

  “我只是借款,不是诈骗。”潘某辩称。但青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民族资产解冻可获得巨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表示,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是一种老话题新类型的诈骗案件,投资39万元解冻后可回报3900万元,根本不符合正常投资项目的合理性。这种诈骗案件基本通过人传人、人带人的方式推广诈骗,诈骗对象多数是退休职工,对象相对单一、隐蔽性高、查处难度大、而且诈骗数额又大,对社会危害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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