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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我省工商部门抽检显示

车用汽油均合格 柴油4批次不合格

  本报讯 见习记者何悦 通讯员沈志豪报道 近日,省工商局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了省内流通领域车用汽油、柴油商品质量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抽检80批次汽柴油商品,经检测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5%。

  本次抽检涉及杭州、绍兴、湖州、温州、金华、衢州、舟山7个地区43家加油站,共计80批次车用汽、柴油产品。其中抽检车用汽油56批次(国Ⅳ标准35批次,国Ⅴ标准21批次)均合格;抽检车用柴油国Ⅳ标准2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检出率17%。

  此次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车用柴油的硫含量、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脂肪酸甲酯和酸度。

  其中,浙江东海石油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和长兴小浦光耀加油点0号柴油的硫含量不合格;长兴丰源加油站的柴油十六烷值和十六烷指数不合格;兰溪市横溪镇遵辉加油站柴油的硫含量、十六烷值、脂肪酸甲酯和酸度均不合格,其中硫含量超标达109倍,质量严重不合格。“两桶油”(中石化、中石油)汽柴油抽检指标全部合格。

  对判定不合格的油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相关经营者,由被抽检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立案查处。

  此外,本次抽检中未发现非法调和汽油(非法调和油会增加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并对汽车发动机造成损害)。并且,根据我省车用汽柴油标准升级保供方案,杭州、嘉兴、湖州地区在抽检时已完成车用汽油国Ⅴ升级,其他地区为车用汽油国Ⅳ。按照省政府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地区均要实现国Ⅴ汽柴油供应。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用汽柴油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油商品,并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车用汽油均合格 柴油4批次不合格 2016-01-26 2 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