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常委叶真: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记者吴晓静报道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司法体系对环境资源的保驾护航。”省政协常委、委员工作委副主任叶真表示,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环境纠纷日趋增多,成为加快发展生态文明、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的一块短板。
叶真提到,当前环境纠纷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司法力量介入不足,呈现环境纠纷高位运行、环境诉讼地位徘徊的现象。而违法成本又明显偏低,环境案件仍以传统环境刑事犯罪为主,缓刑适用比例也比较高。并且,过度维权依然存在,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是什么导致以上问题的出现?他认为,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受害者缺乏环境诉讼意识,习惯找政府解决;二是目前我省尚未建立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法庭,现有机构和人员难以满足环境司法保护的需要;三是缺乏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诉机制尚未开展,而符合起诉条件的环保公益组织全省仅35家,2013年以来全省仅发生1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四是缺乏完善的执行机制,如“责令停止生产”执行效果欠佳、“代履行”措施鲜少执行等。
为此,他建议,建立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模式,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管理的“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从严控制缓刑适用,并加强专业审判人员力量。与此同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解决环保案件立案门槛高的问题,大力扶持公益诉讼组织,加大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
另一方面,建立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实际执行效果,建立执行效果回访制度,推动应用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防止应延误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进一步恶化。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庭审旁听制度,强化执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