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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爆竹扰民 几时休

  微观点:乱放爆竹,缘于执法难与执法软。事实告诉我们,治顽症需重典。

  ■王学平

  夜阑人静,冷不丁一阵爆竹声响,让无数人焦躁难眠……当然,爆竹的副作用不仅于此,火灾、伤人、大气污染等等,可谓不一而足。

  多年前,自广州、上海等地率先实行禁售燃放烟花爆竹后,包括杭州在内,全国许多城市纷纷效仿。然而,这一做法却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他们认为,禁了烟花爆竹,少了热闹和喜庆,这有违民俗。于是,一些地方对燃放烟花爆竹作了有限“开禁”,即规定在春节期间、在规定地点燃放。

  一些地方烟花爆竹“开禁”之初,人们尚有“规定”意识,而时至今日,却大有失控之感。马路上或居民区内,不论白天、傍晚或夜间,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们都可肆意地点燃爆竹,宁静的城市于是有了很大的“动静”。

  乱放爆竹,缘于执法难与执法软。爆竹之声响得突然,现场难寻,处罚没有明确依据。还有一个抹不开的面子问题。如遇人家结婚而去执法,那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是喜上添“堵”;如遇人家丧事而去执法,那更是触了霉头,让人悲上加悲。所以,执法人员除了“叮嘱”人家不可再燃放外,别无他法。

  因为执法的“软”,导致人们经常可闻爆竹之声。如果对滥放烟花爆竹施以重罚,又会怎样?随地吐痰是个久治不愈的顽症,深圳出台随地吐痰罚款50元的规定后,此现象大为减少。香港电影院也曾因观众肆意吸烟而变得乌烟瘴气,而当影院有了抽烟罚款5000元港币的规定后,最终得以烟消云散。事实告诉我们,治顽症需重典。

  春节将至,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醒人们按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但同时也必须佐以强硬的执法力度;否则,爆竹扰民难休矣!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爆竹扰民 几时休 2016-02-06 2 2016年02月0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