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是我儿”奇葩证明何时休
专家建议信息共享,“互联网+证明”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记者王艳
8日,杭州两位80多岁的老人,在办理同城迁移户口时遭遇了开具“我儿子是我儿子、我女儿是我女儿”的奇葩证明。
杭城老人同城迁户口被要求开“我儿子是我儿子,我女儿是我女儿”的亲属关系证明
原来,前段时间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家住杭州望江街道的赵老先生卖掉了唯一的住房,他的三个子女贴了些钱,为老人买了套有电梯的二手房,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三位子女的名字。老人把老城区的房子卖掉后,准备把老两口的户口迁到新房里。
去新房所在地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西兴派出所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老人,像他们这种情况,除了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外,还需要证明房产证上登记的三个人是自己的儿子、女儿。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我女儿是我女儿”,腿脚走路不便的老人这下给难住了。
幸好,57岁的大女儿听说后,便揽下了这事。她来到望江派出所,这里户籍登记只有两个老人,没有子女的记录,户籍警说,要到最初一家人户口在一起的所在地找。
于是,大女儿去30多年前全家人所在地,没曾想当时管辖的横河派出所已经撤销,并入了上城区小营派出所。在杭州大学路翰林街,她找到了小营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2002年以前的信息要到上城区公安分局去查,他们无法出具证明。
大女儿闻言,只好到上城区分局查询,最终拿到了亲属关系证明。
在杭州城区七转八拐绕了一大片,女儿疲惫地回到家,老人听说这番周转纳闷了,“儿子是我的儿子,女儿也是我的女儿”,一家人在杭州近60年,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公安机关既然掌握这些信息,为何还要开具这个亲属关系证明?在上城区公安分局能顺利开到证明,为何小营派出所和滨江区的派出所查不到信息,公安部门不是联网的吗?同城迁移户口,原本很简单的一件事,为何还要“这个派出所给同城的那个派出所出具证明”这般复杂?
记者咨询了杭州市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在目前的情况下,杭州同城户口迁移,相关证明还是必要的,派出所也必须按规章制度办理业务。老人和子女互相知道自己的亲属关系,但不是所有派出所都知道,因此该要证明的亲属关系,还是得证明。
老人的遭遇不是个例,“奇葩证明”层出不穷
记者了解到,杭州两位老人的遭遇不是个例。近年来,各地“奇葩证明”层出不穷,比如母子关系需要开“我妈是我妈”证明;找工作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创业要开“不扰民”证明;孕妇自愿引产,要求开具“社区同意”证明;未婚女子办房产证,担保机构要求开具“结婚前未婚”证明等。市民一头雾水,甚至有苦难言。
其中复杂的“亲属关系证明”,频繁出现在民众所需要办理的各项事宜中:包括出境探亲、旅游,财产继承、房屋赠与免税,孩子入学等。然而,目前由于个人户籍信息尚没有完全实现全国联网,所有的个人信息只能依靠“户口簿上明确标注的,成员和户主的关系。”一旦户口迁出,户口簿上不能直接反映亲属的关系,需要时就经常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专家建议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去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对于媒体报道的公民出国旅游被要求开“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斥责:“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其后,公安部发言人在解释当下“奇葩”证明频出的原因时称,公民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医疗、婚姻等一些基本信息处于分散、割据的碎片化状态,不能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互通共享或共享程度不高。此外,一些基层部门和单位也存在懒政、推卸责任甚至设租寻租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晓庄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要对“奇葩证明”动真格,坚持政务公开,通过政策公开、执行透明、办事公正,帮助老百姓通过“互联网+证明”的方式办成过去需本人亲自到场的许多事情。
刘晓庄同时建议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档案和公民信息登录系统,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封闭,开放信息核对端口,除隐私之外的有关个人资料在数据库都能查到,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他说从老百姓身边的具体事情抓起,肯定会受到老百姓的举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