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别报道
“液化气爆燃”是谁的错?
丽水一消费者状告遂昌民丰燃料液化石油气公司索赔1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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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理发店被迫关门歇业,美发师吴渭忠变成了护理师,每天为妻子傅丽红换药疗伤,还得为维权上访奔波。 |
记者孟万成摄影报道 日前,一起因液化气爆燃致人伤残而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官司在丽水遂昌县开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现年46岁的富阳人吴渭忠和41岁的金华人傅丽红,于20多年前分别来到遂昌县务工,两人在美发培训中相识,继而在工作中恋爱,并于2001年结婚。次年,吴渭忠便荣获遂昌县“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丽水市美发技能比赛金奖”,2004年又获得国家二级美发技师职称;傅丽红也奋起直追,于此前考取了金华市美发师(初级)证书。两人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有了自己的好再来美发沙龙,由于技术精湛、服务良好,生意日渐兴隆。每逢“八一”等重要节日,吴渭忠还应邀进军营为战士免费理发。事业的顺遂让他们在遂昌县城买房置业,还先后拥有了一对可爱的儿女,生活向这两位辛勤的劳动者绽开了笑脸,梦想正一步一步变为现实。
然而这一切美好随着一场灾难突然降临而灰飞烟灭。2012年1月,吴渭忠到遂昌县民丰燃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下属凯恩路液化气经营部,申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并向该经营部购买了减压阀、燃气胶管等,该经营部的工作人员携带吴渭忠购买的配件及其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到其住处进行了安装。之后,该经营部一直稳定供气。2014年7月19日中午,傅丽红在使用液化石油气过程中,因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发生爆燃,致其多处烧伤,被送往衢化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402023.88元,2014年10月1日出院后,又多次在遂昌门诊。丽水市天平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11月14日对傅丽红的伤残进行了评定,其司法鉴定意见为:人体损伤五级残疾,误工及护理期限从受伤之日到评残前一天,营养期限90天,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傅丽红受伤住院前一个月,有两人陪护,认为后续治疗费需8万元左右。
事发后,吴渭忠多次向涉事的民丰燃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讨说法,并协商赔偿,但对方始终声称:此事与他们没有关系,最多给1万~2万元的人道主义捐助而未果。而吴渭忠、傅丽红夫妇坚持认为:民丰公司向其提供供气服务,应当保障其人身安全。现因民丰公司的服务存有缺陷,导致傅丽红受伤,民丰公司负有赔偿责任。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向法院起诉状告民丰公司,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者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96631.41元。
据悉,遂昌县法院已于日前受理傅丽红诉遂昌县民丰燃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对此案的结果本报将作追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