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维权

网络购物,不能“让人欢喜让人忧”

湖州探索构建“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促安全消费

  通讯员孙建新、唐培强报道 凭借中间环节少、价格低廉、选择范围广等诸多优势,网络购物迅速兴起,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此引发的种种交易纠纷也频频出现,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近年来,湖州市各级消保委受理多起与互联网相关的消费投诉,涉及餐饮、出行、美容、购物、二手交易等领域。

  和传统消费模式不同,网络消费具有跨区域、虚拟化、取证难等特点,如何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成为消费维权工作一项新的挑战。鉴此,湖州市消保委近年来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购成消费纠纷多发地

  日前,湖州市民小周通过某美食团购网购买了一份599元的10人餐,去餐厅用完餐后,小周向店家索取发票遭拒。小周认为提供发票是餐饮单位的义务,因此向辖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最后,在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下,餐饮店给小周开具了等额餐饮发票。

  除了团购引发的消费纠纷,近年来,“朋友圈”也成为消费纠纷多发地。这两天,长兴市民刘女士来到当地消保委投诉,原来她在“朋友圈”下单购买了一套1080元的韩国某品牌化妆品,对比之前在韩国专柜购买的正品,发现不仅外包装有较大差异,做工粗糙,还带着一股刺鼻味道。“凭多年使用这个品牌的经验,我敢断定这是假货,可这位微商却不肯退货。”据了解,目前消保委工作人员正在联系该卖家,协调退货事宜。

  笔者近日从湖州市消保委获悉,去年湖州全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网购纠纷158起,涉及淘宝、天猫、美团等多家知名购物网站,投诉数量比前年增长25%左右。“一年百余起,占全市消保委总投诉量的2%左右。”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别看受理量不大,但网络纠纷的实际发生数量远远大于这个比例。

  “互联网+消费维权”满足新需求

  面对越来越多样化的网络消费纠纷,去年起,湖州市消保委提出探索“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模式。“‘互联网+消费维权’就是利用信息化技术,突破传统投诉调处模式,在互联网设立消费维权通道,使网络消费投诉有平台、有规划,达到网络消费投诉便捷化。”据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晓冰介绍,去年以来,通过市消保委建立的互联网消费投诉平台,共受理跨区域投诉55件,处理率达100%,有效缩短了消费者的维权时间,降低了维权成本。

  陈晓冰还告诉笔者,接下来,湖州市消保委将开发专门的网商信用记录软件,探索建立黑名单侵权库,将网络消费投诉录入信用系统,系统自动将投诉率高、被举报制假售假的网商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布、向有关部门反映等方式,促进更多商家诚信经营。

  针对该市织里童装、南浔木地板、安吉特产等线上销售旺盛,网络消费投诉较多的现象,今年,湖州全市消保委系统将在原有152家诚信联盟基础上,探索建立网商诚信联盟,与网上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倡导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接下来,湖州市消保委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宣城市等四省七市环太湖毗邻地区消费维权协作网的合作,共享消费教育、宣传、维权信息;进一步强化浙江省嘉兴市、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湖州市四城快递行业及电子商务消费纠纷处置绿色通道;进一步探索加快本省杭州、绍兴、嘉兴、湖州都市经济圈异地消费维权一体化进程,让更多外地消费投诉在湖州也能得到解决。

  此外,湖州市消保委还将加强与卫生、质检、检验检疫、城建、旅游等部门的联系,适时建立委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消费投诉动态情况,交流消费维权工作经验,研讨新形势下新问题,发挥委员单位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网络购物,不能“让人欢喜让人忧” 2016-03-14 2 2016年03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