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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会

观点·新语境

杜绝恶意欠薪要法治也要自治

  ■阮向民

  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88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毋庸置疑,打击恶意欠薪的法治力度近年来一直在加码。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了刑法;为便于司法实务操作,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对恶意欠薪入刑进行了司法解释。

  恶意欠薪入刑,是法律为劳动者权益兜底。但事实上,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欠薪问题的毕竟还是少数。以我省为例,2015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新收劳动纠纷案件3.55万件,而恶意欠薪真正入刑的案件为164件,入刑的不到0.5%。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恶意欠薪入刑的知晓率尚不高,恶意欠薪纳入刑法走过5年,但很多农民工对此并不了解。其二,以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对于农民工来说,受制于文化程度等自身条件,时间长难度大,不到迫不得已,一般不会采取这种方式,这在以前各地的相关报道中也已多次提及。

  杜绝恶意欠薪,离不开法治。实践证明,对于极度冷血的老赖,只有通过法律的威慑力才真正有效。但同时,也不可忽视了自治的力量。对于一个区域、一个企业来说,工会等群团组织应该站在杜绝恶意欠薪的最前沿。

  这方面,我们身边不乏成功的典范。余姚市马渚镇工会“阿良工作室”就是一块具有公信力的招牌。“无欠薪镇”的底气从何来?归根结蒂在于自治的力量。近年来,“阿良工作室”从事后调解逐渐转向事前预警,一有欠薪信号,工作室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预警,许多欠薪苗头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同样,在桐乡市高桥镇,也是通过工会等组织共同参与的自治形式,化解劳动关系的种种纠纷,为职工创造一种没有后顾之忧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任何时候,都别小看自治的力量,因为它代表的是群众的集体意志,代表着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在集体意志和公平正义面前,想克扣职工辛苦钱的无良老板也需要掂量掂量轻重,想想欠薪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和可能为之付出的代价。

  在法治社会不断推进的今天,我们也期待工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地引领自治的职能,通过自治把欠薪问题消灭在基层、解决在第一时间,“无欠薪”终究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杜绝恶意欠薪要法治也要自治 2016-03-15 2 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