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融消费 维权“浙江样板”
(上接第1版)
开展“金融消费教育连百姓”活动。在省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建立金融消费教育中心和金融消费信息服务中心,建成完善的金融消费教育网络,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周、普及月等活动,推动金融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和进机关。推动金融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第二课堂”,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开展“金融消费维权百家谈”活动。围绕破除金融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行业潜规则”等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集聚有关方面专业力量建立金融消费维权专家智库,重点对银行卡、理财产品、信贷消费、保险消费等领域格式合同进行论证和点评,推动金融消费公平。
开展“金融消费百场大调查”活动。通过满意度调查、经营行为评价、第三方评估报告等机制,收集、监测和分析金融机构的风险,掌握金融消费者的需求,探查金融消费问题和隐患,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开展“百家金融机构创诚信”活动。推进金融机构积极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重视和构建诚信体系。新设500家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指导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组织开展“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创星”活动,培育100家示范型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开展“百队维权义工看市场”活动。组建金融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金融消费体验活动,对金融机构的信息公示、广告宣传、项目收费、产品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开展区域和行业内外的比对活动,及时向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反馈结果,畅通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沟通渠道。
开展“金融消费安全百分百”活动。推动消费争议自行和解、消费者组织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即时流转和联合办理,提高金融消费救助效能。建立群体性、突发性等重大消费事件联合应急预案,有效防范金融消费风险。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整治商业贿赂、虚假广告、捆绑消费、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利用格式合同或者空白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