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老赖”还要逮“老赖”
微观点:对付“老赖”,“晒”只是手段之一,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法律手段让“老赖”彻底打破赖账的幻想,让其丢人丢脸丢财,也许整个社会“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观念便蔚然成风了。
■盛人云
据媒体报道,3月16日下午,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一块LED大屏幕公布了24名“老赖”的名单,包括他们的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还有本人的特大照片及未履行的标的额。从3月18日正式开始,从早6点到晚9点循环播放,为期三个月。
在LED大屏幕公开曝光“老赖”,其尺度确实不小,因此也引来了人们的吐槽,有人认为这是“打人打脸”,“牵涉到个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云云。这样的“抱不平”其实是多余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有些“老赖”却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判决。他们的行为不仅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是对法律的蔑视、对司法权威的挑战。早在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赋予法院借助舆论、运用道德力量对违法者进行良心谴责的权力。
既然晒“老赖”合理合法,有关方面就要理直气壮地晒,光明正大地晒,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避免公众“踩雷”的一个好办法。现实中的“老赖”,就如暗藏在路面上的一个个陷阱,他们私下里赖账,在公众面前却善于伪装,嘴巴一动天花乱坠。对他们公开晾晒,就相当于在“陷阱”上方贴一个标示:此处有坑,过路须谨慎!
不过,对付“老赖”,“晒”只是手段之一,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以为,除了晒“老赖”,还要逮“老赖”。这个“逮”字,关键在于下狠心、敢亮剑、动真格,完善各项强制执行制度。比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拍卖家产、依法拘留等多措并举。通过法律手段让“老赖”彻底打破赖账的幻想,让其丢人丢脸丢财,这不仅捍卫了法律的权威,也会使整个社会“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观念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