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遭遇车祸后两年拿不到赔偿金,原因是保险公司要求再次进行伤残鉴定——
申请“重鉴”有没有必要?
记者孟万成 通讯员郑敏报道 女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致残,岂料保险公司竟不承认伤残鉴定书,不肯赔偿。“三八”节前夕,陈云斐和残疾人老伴向本报求助:“保险公司不赔,我们该咋办?还要拖到啥时候?”日前,当地法援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已受理该案。
骑车被撞终致伤残
2014年8月24日中午12点左右,现年51岁的台州名泰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女工陈云斐骑电动车行驶到路桥区金清镇金龙电机厂时,被一辆试图拐进电机厂的小轿车撞倒。
陈云斐一头栽倒在地,血流满面,动弹不得。随后她被送到医院查知:牙齿掉了10多颗,左腕粉碎性骨折,左腿也骨折了。陈云斐治疗一个多月才出院,并在14个月后进行了左腕骨折术后内固定取出手术。
事故经交警中队认定:肇事者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陈云斐住院期间,李某垫付了医药费4万多元。
伤残鉴定未获认可
2015年12月14日,经台州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陈云斐左腕关节的丧失功能相当于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构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有此鉴定书,陈云斐以为可以结案了,可保险公司却认为“达不到伤残标准,不出伤残赔偿金,得走司法途径。”陈云斐对记者说:“台州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具备资质的,而且当初保险公司同意在那鉴定,现在反悔是借故不肯赔。”
据了解,陈云斐的老伴王中华是一名残疾人,其右手只剩下一个大拇指,是年轻时干活被冲床割的。因为手不便利,也只能在福利企业打工,家里主要靠妻子上班赚钱。如今妻子的手也残了,他曾找过肇事车主,可对方称:“保险公司不赔,我有什么办法?”
重新鉴定要求合理吗?
为何保险公司不认赔?日前,记者采访了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尤建伟,他告诉记者说,事发后他们将陈云斐理赔资料上报到杭州分公司,认为这个十级伤残鉴定结果有些牵强,所以没有批准。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按照相关规定,十级伤残赔偿金大概有3.8万元,是理赔数额中的大头。其间,我们也调解过一次,想着按8折协商解决,但还是通不过,我们也没有办法。”尤建伟还称,去年他还与陈云斐夫妇见面聊过,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再解决。
而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重新鉴定,陈云斐夫妇觉得上法院又得拖很长时间,他们只想尽快了结。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陈云斐夫妇才走入路桥区司法局,之后又找到了金清镇法律援助中心。目前该中心已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工作者王伟力正积极为其准备材料,并在记者介入调查后向法院起诉索赔,并于3月8日获得受理。
对陈云斐的这份伤残鉴定书,保险公司有理由不承认吗?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梅法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博爱医院做司法鉴定,保险公司是认可的,就是双方委托的伤残鉴定,只要鉴定机构具备必要资质,满足伤后六个月时间,鉴定手段并无明显瑕疵,鉴定依据充分,保险公司应当认可。另据法律的规定,一方对另一方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进行再次鉴定;在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的情况下,除非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伤残鉴定不符合事实,否则法院不会同意重新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