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医疗保险政策亮点纷呈
大病保险参保人数 达5190万人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十二五”期间,我省已经建立了以基本医保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围绕“建制度”“提效率”“促整合”“兜底线”“强监管”五条主线,狠抓落实,确保医保各项制度改革取得成效。
实现异地就医“一卡通”
2011年,本着方便异地就医群众就医、减少费用垫支和报销跑腿,我省建立了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实现省域范围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目前,全省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182 家,异地就医 385.77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医疗费 46.42亿元。全省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 4677万张,基本覆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
在解决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同时,我省不少地区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如省肿瘤医院与安徽省多家医院直接联网,以方便当地群众来省肿瘤医院就医;舟山、嘉兴等市的部分医院直接与上海部分医院联线,方便参保人员到上海就医;省本级正在积极研究直接和新疆联网的相关工作。
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
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统一、人群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当年年底全省11个市都实现了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省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从原来的2600万人增加到5190万人,实现了人群的全覆盖。
对比国办发〔2015〕57号文件,我省在三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一是比全国提前一年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我省覆盖范围扩大到包含职工在内的全体人员;三是建立了单位、个人、财政三方分担的筹资机制,更好地体现了医疗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原则。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4年9月底,随着各市县新农合管理职能划归当地人社部门,同年底原新农合人财物已全部移交到位,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整合。
截至2015年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20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建立全省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创新了社会管理体制,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体现制度的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城乡均等化的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
2015年10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罕见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初步建立我省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为我省罕见病患者撑起健康保护伞。主要做法:一是整合部门资源。为解决罕见病高额医疗费用支出,我省充分整合了人力社保、民政、财政、卫生等各方资源,患者合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逐层分担化解,做到制度间无缝衔接。二是扩大用药范围。将3种治疗罕见病的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减轻罕见病患者的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