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 我省3起违反八项规定事件
本报讯 见习记者胡翀报道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天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7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其中,涉及浙江省3起。
我省的这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为: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良三村原党总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李海明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李海明在任职期间,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参与娱乐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蒲塘村党支部书记王深法公款旅游问题。王深法以外出考察的名义,带领村两委干部、办事处工作人员及部分家属等一行16人赴北京、天津旅游,其中8名村干部和3名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旅游费用2.673万元,以村干部误工工资名义报销支付。王深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个人支付。
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阮鹏违规收受礼卡问题。阮鹏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卡,共计人民币5000元。阮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折现上缴违纪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