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对涉公人员执行案件动真格
其中2名“老赖”被法院司法拘留
■通讯员练法轩 记者冯伟祥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集中传唤一批公职“老赖”,并对其中的2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2月底以来,莲都法院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专项执行活动,共梳理出涉公职人员执行积案549件,涉及公职人员144名,合计申请执行标的总额达2.42亿元。
2014年6月,丽水市水利局干部陈某向他人借款4万元,并为他人的信用卡债务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提供担保,因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被起诉至莲都法院,后被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额计14万余元。今年2月19日,莲都法院向陈某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执行人员曾多次与陈某联系,其仍不履行。为此,莲都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这次专项执行活动中,莲都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文,督促所有至今尚未全部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不能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一个月内主动申报财产情况。据统计,自2月底以来,共有14人主动履行义务,履行标的额170余万元,主动申报财产待履行的47人。
从4月份起,莲都法院将对已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的真实财产情况予以核实,对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以及未自动履行也未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月22日,莲都法院共对23名公职被执行人实施传唤,实际传唤到位16人,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54万余元,承诺限期腾房3人,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该院执行一局副局长宋云生表示:“针对传唤中发现的部分被执行人无故不在岗的情况,我们会将相关信息向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通报。”
为最大限度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的下落,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莲都法院表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举报,在活动期间将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确定性和实际执行到位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