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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时尚·美食

拒绝“野味” 需要法律精准护佑

  □杨朝清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继续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针对时有发生的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现象,草案明确,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有句名言,“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当下,人们的味蕾越来越挑剔,逐渐从“将就吃”到“讲究吃”转变。吃一些平常吃不到的菜肴、吃一些普通人吃不到的菜肴,成为一种消费偏好和饮食文化。为了让野生动物走上餐桌,消费者和商家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利益合谋。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野生动物买卖屡禁不止的背后,既有公共部门监管缺失、野生动物保护不力等因素,也和畸形的符号消费有关:消费野生动物不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也是为了利用消费上的差异,来赢得“面子”,来建构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区隔。

  在今天的中国,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似乎一部分还体现在吃上。人们通常按照食物的品质和成本赋予其差异化的符号意义,稀缺的食材、考究的工艺共同成就了美食在等级化的金字塔体系中的高位。消费野生动物的食客大都“有头脸有身份”,或者席间有贵客,用名贵的菜肴来表现主人对客人的热情与重视程度。

  野生动物不仅稀缺难得,还披上了食疗、滋补的文化外衣。正是因为野生动物具备了所谓的活血散淤、美容养颜等功能,才得到了不少食客的追捧。不论是“有吃的赶紧吃,以后吃不到”的投机心理,还是“我不吃他吃”的囚徒困境,抑或“以前都能吃,现在为何不能吃”的陈旧观念,都让野生动物沦为某些人津津乐道的“野味”。

  斩断野生动物买卖这条利益链,需要从源头上对畸形的消费文化进行纠偏。一方面,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在提升知识普及率、加强法律精准化上多下功夫,提升违规成本,给失范行为戴上“紧箍咒”;另一方面,要塑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扭转对野生动物扭曲的消费偏好。只有走出“钱袋满当当、脑袋空荡荡”的“价值失落”,“舌尖上的野生动物”才会越来越少。

  在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受重视的当下,人们逐渐意识到野生动物和人类也是一种命运共同体。将野生动物从餐桌上拯救出来,既需要加强市场监管,也需要法律“亮剑”,发挥应有的效力——只有提升违规成本,提升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让那些侥幸者、投机者不敢铤而走险,野生动物才会少一些沦为“盘中餐”的可能。


浙江工人日报 时尚·美食 00003 拒绝“野味” 需要法律精准护佑 2016-06-01 2 2016年06月0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