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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权

工伤维权的五大注意事项

  一线操作工发生工伤后,如果不能获得赔偿,将对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本报记者从大量案例中总结整理出工伤维权的五大注意事项,供读者参考。

  一、评估维权的可能性

  发生工伤,有些单位会积极主动地配合职工申报工伤,获取赔偿,这种情形无需维权;需要维权的,往往是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一切赔偿都要单位老板自己掏腰包的。

  因为工伤维权的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间也比较长。如果碰到后一种情况,建议职工赶紧找工会娘家人商讨一下如何维权,通过工会双方协商调解,或者是走法律途径,哪一种更有利于问题的早日解决。

  二、准备能够证明“工伤”性质的材料

  工伤,顾名思义是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了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几种情形。

  特别提醒,医院病历等只能证明受伤而非工伤。建议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报警,或者拨打120,接警或急救记录对事发状况有一定的证据保存作用,有利于认定工伤。另外,应及时联系事发时在场人员,请其出具证词,证明受工伤的事实。

  三、保存医疗资料

  申报工伤、伤残鉴定,医疗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发生工伤后,所有的医疗资料应尽可能掌握在职工本人手中。以防单位私藏、扣留医疗资料,阻止职工申报工伤。

  四、搜集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上文所说,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只能搜集证人证词、考勤表、工资卡等证据通过打官司证明劳动关系了。

  五、抓紧时间申报工伤

  法律规定,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以内,单位应当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肯在一个月之内申报,职工应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工伤。如果超出这个期限,往往视为职工自动放弃工伤赔偿的要求。特别提醒,期限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计时,而不是治疗完毕后开始。

  记者王海霞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工伤维权的五大注意事项 2016-06-13 2 2016年06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