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8387名“老赖” 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
“十大举措”助杭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效
本报讯 见习记者胡翀 通讯员王方玲报道 7月13日上午,杭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针对执行难,杭州法院通过数年努力和摸索实践,出台了执行工作的“十大举措”。破解法院执行难,杭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6月底,杭州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2579件,同比上升18.3%,合计执行到位金额50.47亿元。将18387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631人次。全市法院执行部门排查出涉嫌拒执等犯罪42件59人,已移送公安机关35件53人,其他案件将整理材料继续移送。公安机关已立案26件4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件29人,其中刑事拘留14人,逮捕12人,取保候审3人。
今年,最高法院提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杭州法院在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创新执行机制,优化执行模式,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惩戒执行。其间,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举措”。这其中包含“一次性公告”,即依据现有法律、司法解释,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导致未能送达法律文书的,试行在执行程序中将所有事项一次性公告的措施,从而来提高送达的效率;通过“四个一律”来惩戒失信行为:将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一律限制高消费,一律限制出境或报备禁办护照、宣布护照作废,对不接受法院传唤、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的,一律实施司法拘留;同时,通过刑事追责打击拒执犯罪,限制挤压老赖生存空间等一系列“组合拳”,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杭州法院执行部门近期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虚假诉讼罪等10个典型案件,并曝光了杨利娟、黄学进、卢银锁等6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