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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高温下更要 重视劳保工作

微观点:上夜班也会中暑,这一事例再次提醒人们,高温下更要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

  ■田舍郎

  报载,近日在绍兴市柯桥区一家圆机厂上夜班的叶女士,清晨5点多,突然昏倒在地,立即被送入绍兴市中心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中暑中最严重的热射病。据报道,叶女士工作的车间内摆放着针织圆机等大型机械,且通风环境差、粉尘多,长时间在这样闷热的环境中工作,可能是中暑的原因。

  上夜班也会中暑,这一事例再次提醒人们,高温下更要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尽管国家规定气温高达一定程度,应当停止户外作业,对必须冒着酷热作业的劳动者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但要落实这些规定并非易事。

  在人们的习惯认知中,认为只要把高温津贴落实到位就算是做好了工作,殊不知,更重要的是做好高温下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既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也是关系到保护每个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而现实中,有些企业漠视职工劳动保护,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差,影响职工的生命健康。个别企业并非不知道极端天气可能热死工人,但为什么还要工人在高温下生产,原因很简单,是利益驱动,使管理方无视劳动者规避高温的权利。

  “高温关怀”和“高温保护”体现的是生命关怀,是以人为本。如果仅仅停留在发一点高温补贴,就万事大吉,这样的“高温关怀”又有多少防暑降温效果?笔者认为,当前的“高温保护”需要的是制度化,比如遇到极端高温天气,应该调整劳动时间,或者缩短劳动时间,甚至停工,避开最易中暑的时间段。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厂内环境,如车间屋顶安装喷水装置、室内置放冰块,等等。极端天气,非人力所能轻易改变,但不让“热坏人”、“热死人”都是能够做到的。

  维护高温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检验着用工单位尊重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更检验着政府的行政能力。有关部门应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多到生产一线去巡查违反劳动保护政策的用工单位,同时更加积极地受理劳动者举报和投诉,让劳动者维权之路快捷通畅。因为没有实质性的处罚,是不具有震慑力的。

  总之,在高温下,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生产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更是社会进步的要求。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高温下更要 重视劳保工作 2016-07-30 2 2016年07月3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