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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理论

民企职工参与制度的探讨

  ■陈雷蕾

  职工参与企业事务,是现代企业管理一个重要内容。中外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证明,以开放的姿态吸引职工关心企业发展,开掘他们中蕴含的聪明才智,是提升人力资源质量,保持企业发展持久动力的不二法宝。本文就民营企业如何吸引职工参与企业事务开展探讨。

  民营企业职工参与的认识基础

  民营企业内部事务是否需要职工参与?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非公企业产权清晰,所有资产是投资者个人的,企业如何发展由投资者决定,赢了亏了都由老板担着,不关职工什么事,那就不用搞什么职工民主参与了。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由草创时期走向成熟,一些企业的传承者接受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职工参与企业事务的认识论基础开始了新的阶段。新一代企业人把资产与劳动者智慧、劳动者情怀同等地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用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这样的新理念融合企业与劳动者关系。作为利益共同体或者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投资者与劳动者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和参与就有了认识的基础。

  在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各种制度性安排,使得职工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在一些施行新型激励政策的企业,职工拥有一定的股权,更是直接成为企业事务决策的参与者。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们将放弃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更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更注重发挥人力资源的内在潜能,在企业与员工关系上,将会进一步探索调动人的潜在积极性,特别在新经济形态下,以信息化、自动化为基本劳动工具的场合,员工的内在因素如何将直接决定企业的未来,把员工既作为生产力,又作为生产关系的主体,是一种回归式但更高级阶段的社会共识。

  职工参与的制度安排

  良好的认知共识,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保证。从目前来看,员工参与企业事务的制度至少有这么几个层次。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企业法》《劳动合同法》;国家政策性规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浙江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等。

  从上述法律法规政策的安排上,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企业中的员工参与主要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参与式权利: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体现劳动者完整劳动权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内部享有知情权等民主权利,这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基本制度。二是协商式权利:法律规定了以集体协商为过程,以签订集体合同为成果的员工与企业协商式参与的权利。这是在企业内部两个劳动关系主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协商和契约方式确定权利义务的制度安排。其他参与方式还有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厂务公开制度。

  民营企业职工参与的实践

  民营企业由于其产权制度不同于国有企业,因而员工参与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度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有效的员工参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

  一是要坚持基本制度。就是把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员工参与的基本平台,用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规范职代会的召开。职代会审议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状况报告、企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员工手册、职工提案落实情况和审议报告等。此外,企业或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内容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即可提交会议审议。职代会的制度化,确保了职工参与权的落实。

  二是要运用多种平台。除了职工代表大会这种间接民主渠道以外,还可以运用多种直接的渠道让每一个员工有表达自己意见的空间。比如员工座谈会、员工聊天室等。现在,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也已经成为扩展民主参与的重要手段。

  三是要真心让员工参与。民营企业由于其产权制度的私人化,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很容易异化为纯粹的打工挣钱,干活养家这种雇佣关系。从员工角度来说,民营企业员工大都来自农村,没有传统的工人阶级意识教育,主张自身权利的意识也很淡薄。在这样背景下,让员工参与企业事务,就要解决一个真心让员工参与的问题。只有真正让员工参与,才会把员工参与作为企业的制度来落实,使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名副其实。

  四是要不断提高员工参与的能力和质量。员工的自身素质只有在民主的实践中才能得到提高。作为企业工会,要加强职工代表的培训和活动,使职工代表的作用发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要引导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在现行制度框架内解决困难。让员工在这个利益共同体发挥出巨大的能量,与投资经营者一起做强做大企业,建设起一支打得了硬仗的员工队伍。

  (作者单位:杭州德力西集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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