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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法治

“恶意打假人” 岂能游走在法治边缘

  ◇杨朝清

  据媒体报道,近期频繁出现在北京各中小超市的“恶意”打假人,他们专门拿假货掉包商家的真货,隔天再从商家找出假货,然后以合法打假的名义进行敲诈。一位打假人表示,现在恶意打假越来越多,因为有利可图。

  伴随着社会变迁,职业打假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同。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合法打假的“该出手时就出手”,既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的作用,也让职业打假人获取了不错的收益。一些精明的人从中发现了“钻空子”的机会,混入职业打假人队伍进行恶意打假。

  在一个逐利的时代,一些人为了获取财富不惜铤而走险,在欲望的深渊里越陷越深。合法打假尽管有利可图,却是一个概率事件,难以“一抓一个准”;非法打假则不同,他们要么把过期的食品藏进超市,要么把超市内即将到期的食品藏在货柜后方、等过期后再翻出来买走,买到过期食品成为他们讹诈的工具。

  面对“恶意打假人”,超市老板通常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尬尴境地。如果“私了”,就要付给讹诈者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费用;如果“公了”,超市将面临5万元的罚款。对比之下,超市经营者往往采取“私了”。“恶意打假人”正是把握了超市经营者的“软肋”,才有了漫天要价、有恃无恐的底气。

  遭遇“恶意打假人”,超市经营者不仅承受着物质上的损失,还承受着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当愤怒、怨恨等不良情绪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排解和宣泄,就会不断累积起来,通过一种错乱甚至是危险的方式爆发出来。在此之前,北京十几名超市老板采取截停、砸车的方式来表达对“恶意打假人”的不满。这样的“以暴制暴”,何尝不是一种价值取向的迷失。

  面对“恶意打假人”,超市老板通常既无奈又气愤。掉包式恶意打假取证困难、“有理说不清”,有时候难以自证清白; 如果选择“调解”,超市也依然面临着罚款的风险。恶意打假的日渐增多,超市行业与打假人群体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恶意打假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获取了不当利益却难以受到惩戒,让一些超市老板气不打一处来,宁可“以暴制暴”,也要教训这些投机的机会主义者。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也是法治经济,不能让“恶意打假者”野蛮生长。这些打着“打假”的幌子干着敲诈勒索勾当的失范者,理应得到法律的规训和惩罚。只有让法律发挥应有的效力,给那些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人们提供庇护和关怀,在合法打假与非法打假之间建立有效的隔离带,才能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保护商家的正当利益。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3 “恶意打假人” 岂能游走在法治边缘 2016-08-18 2 2016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