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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优先解决新生代 农民工落户问题

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保障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十二五”以来,我省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人的城市化”稳步推进,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15.5万。近日,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印发《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到,优先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技术工人落户限制,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保障。并要求企业承担劳动保障成本,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实现同工同酬同权。

  规划指出,要以人的城市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增加适应居民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逐步提升城乡就业和福利待遇水平,大力培育城市人文精神,完善社会治理和社区自治,促进人的素质提高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更多更好地共享城市化发展成果。

  包括,制定具体的市民化引导政策,优先推进有需求、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在同等条件下,把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较高、工作年限较长以及举家外迁、基本融入当地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优先纳入市民化梯队,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并给予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同时,保障随迁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利,逐步将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和救助体系,全面提高已就业农业转移人口的参保率。确保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住房救助和保障权益。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按照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条件,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此外,企业应承担劳动保障成本,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实现同工同酬同权。

  为了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全面开展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素质和生存技能。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企业“订单式”培训,每年培训200万人次以上,逐步消除无技能上岗现象。

  规划还要求,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保障。深化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引导各级政府建立劳动工资预警机制,加强社会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保障劳动安全、规范劳动关系。

  另一方面,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民主权利,推进其加入党组织、工会组织和社团组织,有序参与企业和社区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丰富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各类群团组织的沟通联系作用,及时反映农业转移人口的利益诉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城市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建设包容性城市。

  根据“十三五”时期新型城市化主要指标,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100%,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大于等于90%。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优先解决新生代 农民工落户问题 2016-08-18 2 2016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