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之道
■黄灵豹
“礼之用,和为贵”。“和”,是中国古代崇尚的最高价值,也是“浙江省和谐企业”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治企之道。
浙能集团在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秉持“和谐促发展”的理念,运用“培育和谐人文、推进企业民主、倾注真情动人、激励成长进步”等载体,依托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发挥和谐企业建设的作用,凝聚起全体“浙能人”的才智和力量,助推企业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企业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诸多殊荣,成为浙江国有企业的排头兵。
文化铸魂 培育和谐人文环境
“十年企业看发展,百年企业靠文化”。浙能集团着力打造支撑企业发展的和谐人文环境,培育“为发展提供动力、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员工谋求幸福”的企业使命;“让事业精彩、让生命闪光”的企业精神;“以德立人、以能立业”的企业价值观等核心理念。在职工中培育“以人为本、和谐为根、安全为天”的“浙能”特色文化,为企业和谐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在培育“浙能”特色的文化过程中,浙能集团始终追求内涵与外形的高度统一。根据能源行业在价值实现中的“光与热”形态,结合企业积累的文化底蕴和职工认同的精神风貌,通过大力实施楷模工程,培育“闪光”奉献理念、弘扬“闪光”精神、光大“闪光”文化,形成了许多带有行业特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强大感召力的企业精神,“让事业精彩、让生命闪光”,体现了“浙能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产业报国的主旋律,展现了“浙能人”崇高的思想境界,丰富了浙能文化建设的精神宝库,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的创新创业激情,促进了企业和谐。
推进民主 助推“浙能”和谐
企业民主,是企业和谐的前提。浙能集团致力于不断完善企业民主管理,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切实保障职工主人翁积极性的发挥,不断助推和谐浙能建设。
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平等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全系统职代会制度和集团公司本级职代会制度。根据浙能集团产业快速拓展、所属企业增加、部分所属企业从业人员的增减和所属企业领导人员调整等因素,精心拟订方案、及时调整充实职工代表,切实保障职代会的代表性和代表的覆盖面。举办各级职工代表培训、开展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组织职工代表巡视,努力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落实职代会制度规定的各项职权。
深化厂务公开。全系统所属企业全面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在此基础上,浙能集团切实加强厂务公开工作的动态管理,不断规范厂务公开程序、拓宽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把厂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以情动人 建设职工家园
近年来,浙能集团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着力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力打造温馨的“职工之家”。深入所属企业、部门、班组,与职工群众面对面沟通,及时掌握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重视职工利益诉求,切实做好思想疏导、注重解疑释惑、矛盾化解。
致力于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着力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文体生活需求,为增强“浙能人”的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作出努力,为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作出努力。坚持规范有序、广泛参与的理念,大力推进职工文体阵地、“职工书屋”建设。
共建和谐 实现职企互利双赢
在和谐企业创建中,浙能集团注重保护、调动和发挥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互利、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目标。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杜绝违约现象发生,并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提取办法。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并按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妥善安排职工疗休养和职工健康体检,对职业危害人员进行健康专项检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和职工互助补充医疗保险,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关于医疗期内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及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管理规定,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设和谐“浙能”,“驱动”了浙能集团和谐健康的跨越式发展。十余年来,浙能集团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能源投资企业,发展成如今的集电源建设、电力生产、煤矿投资开发、煤炭流通经营、天然气开发利用和能源科技与服务于一身的企业。企业赢利能力、生产管理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走在全国发电企业前列,为浙江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