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遗失声明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兹证明我公司浙江永诚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不慎遗失贵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一份,项目名称:瓯江口新区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幕墙工程石材采购项目,金额: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均由本公司负责。
单位名称:浙江永诚石材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兹证明我公司浙江永诚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不慎遗失贵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一份,项目名称:瓯江口新区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幕墙工程石材采购项目,金额: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均由本公司负责。
单位名称:浙江永诚石材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