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黑榜”公布 应该在节前
◎木须虫
国家旅游局10月9日发布“十一”假期旅游“红黑榜”,全国共有14家景区被评“最差”。这是在历次小长假、黄金周结束后,国家旅游局首次对外公布旅游红黑榜。此次上“黑榜”的14家景区中至少有4个4A级景区,北京十渡风景区、张家界龙王洞旅游景区、景德镇“中国瓷园·锦绣昌南”景区和中国红海景区等赫然在列。而登上“黑榜”的景区中,福建的一家景区目前已被摘牌。
“十一”黄金周是旅游一年一度的大考,包括景区设施条件的优劣、服务质量的良莠、管理能力的高下得到普遍的检验。盘点“黄金周”,景区旅游服务也要交上一份“成绩单”,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红黑榜”,某种程度来说正是这样的成绩单。一定意义来说,这份榜单红黑分明,几家欢喜几家愁,特别是被评“最差”的有失颜面,有助于督促景区改进旅游服务。
不过,对于广大游客来说,节过了,景区去了,收拾行囊待来年,这么一份“红黑榜”恐怕只是比对旅游体验的坐标尺子罢了。所去过的景区是否入榜、是“红”是“黑”,或喟叹或庆幸,很难成为旅游出行的参考,一旦时过境迁,再度出行,这份榜单恐怕早被遗忘。
其实,无论是“黑名单”,还是“红黑榜”,不是单纯的评价制度,在市场领域更是消费的警示制度,让消费者充分知情,便于用脚投票,从而形成最有力的监督制约。从这个意义来说,节后的旅游“红黑榜”,都是滞后的监管举措,“红黑榜”的景区排名与游客的体验契合度越高,越发让人有“事后诸葛”的解读。
况且,景区旅游服务静态的水平与能力就在那里,其问题并非因黄金周而存在。比如,此次被列入“最差”榜单的14家景区,无论是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还是厕所脏乱差,或者标识系统破损欠缺,甚至是景区没有游客中心、没建立投诉机制等等,都是景区建设的硬伤,本就是不合格的景区。如此景区还要等节日旅游的“红黑榜”来曝光,恰恰折射出景区评价机制欠科学以及景区旅游监管的缺位。
建立旅游“红黑榜”的意义无须置疑,但是“红黑榜”仅仅只是评价与管理的手段而非目的,而囿于假期的旅游服务“红黑榜”则聊胜于无。景区旅游服务是长期而动态的,必须建立静态评定与动态监测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而非以特定的时段、特定的条件作为判断标准。
景区的评价与管理,最终还是为游客服务的,景区需要取信的不是监管而是游客,游客不满意的旅游体验能够成为评价与管理的依据,同时评价的结果与管理的措施,能够被游客采信并作出针对性的选择,才可能真正成为倒逼景区改进服务的动力。旅游“红黑榜”应以游客为中心,对景区实行长期的全面的动态监测评价,评价的榜单更应在每年的旅游高峰时段来临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