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缺斤短两”行为要坚决说“NO”
■孙建新 郭亚丽
“市场监管局的干部,你们帮我看一下,就这5个小橘子居然称出来有2斤。要不是我老伴多长个心眼,这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被骗秤呢?”最近的一天一大早,家住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上的丁大妈拎了一袋橘子气呼呼地来到当地和平市场监管分局来投诉。
原来,就在昨天晚上,丁大妈的孙子要吃水果,她就去和平镇街上生意最好的一家水果店买水果。这家水果店开了有一年多了,店里的水果新鲜,而且比其他的水果店都要便宜,因此生意非常火爆,丁大妈当然也是这家店的忠实客户了。看到丁大妈进来,营业员就向她介绍新进的一批澳橘。看到这批橘子挺新鲜,而且孙子也嚷着要吃,虽然价格不菲,但是丁大妈还是买了5个准备给孙子尝个鲜。
挑了几个不太大的橘子之后,营业员随手拿去称了。“刚好1000克,30元500克,总共60元。”听到这,丁大妈也爽快地付了钱,就回家了。
可是一回到家,丁大妈的老伴就觉得不对劲,这5个橘子又不大,怎么会有1000克重呢?于是他们来到隔壁一家副食店称了下,才800克。一开始丁大妈以为自己当时没注意看秤,水果店的营业员多报了数量。于是马上拎着橘子到水果店去要求重新称,可是水果店的营业员把橘子放到电子秤上一称,上面跳出的数字依然显示1000克的数量。这下子丁大妈明白了,原来水果店在电子秤上做了手脚,用这种方式来“宰客”。
为了防止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丁大妈决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这个情况。
受理了丁大妈的投诉后,和平分局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老孙把水果店的老板小杨叫到办公室。一开始小杨死不承认自己在电子秤上做了手脚,一直说那把电子秤是刚买来没几天,自己也没去核对这个计量是否有误差。
“小伙子,做生意要以诚信为本啊,诚信都没了,以后谁还敢跟你做生意?”看到小杨拒不认错的态度,老孙一面耐心劝导,一面又拿出了刚去店里拍到的电子秤照片,照片显示电子秤上面的锈迹清晰可见,根本不像是刚买的。看到铁证如山,小杨终于承认了是自己赚钱心切,一方面利用低价来吸引顾客,另外一方面又在电子秤上做手脚想让自己赚得更多。
老孙对他的这一欺诈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随后,还为他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店老板小杨在听取了老孙的批评教育后,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当即向丁大妈赔礼道歉并退还给丁大妈购买水果的60元费用。
同时,和平市场监管分局对水果店老板小杨这种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小杨随即再次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再也不会做出这种欺骗消费者的傻事了。
鉴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对于购买的商品有疑惑的,要及时核对,对商家的缺斤短两行为要坚决说“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