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5辆浙产平衡车 被欧盟通报
有关部门提醒企业必须熟悉 进口国产品相关标准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黄炜报道 近日,欧盟RAPEX非食品类商品快速通报系统(RAPEX)对一批金华产电动平衡车发布预警通报,该产品因充电器绝缘不合格、塑料配件阻燃不合格被芬兰永久撤市,并通报全欧盟国家。
本次通报共涉及两款平衡车,共计1375辆,价值170871.25美元。通报内容指出的产品不合格处有:
电动平衡车充电接口及其塑料外壳、充电插头、熔断器塑料外壳未能通过灼热丝测试(750℃)。在灼热丝测试过程中,出现明火;
充电器印制电路板(即PCB板)的初级绕组绝缘漆和次级绕组绝缘漆存在接触,因此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为0mm,内部带电部位至电器插头顶端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为1.3mm,而要求的距离至少为5.0mm和3.0mm;
充电器PCB板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仅有一个电容器相连接。按要求,保护阻抗应至少由两个单独的元件构成,这些元件的阻抗在器具的寿命期间内不可能有明显的改变。
经检验检疫部门调查分析,产生通报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对产品相关标准不熟悉,未使用阻燃的塑料配件,且未对采购的原辅料及配件进行检验或验证;二是进口商对产品并未约定相关具体质量条款。
电动平衡车产品今年以来频发质量安全事件,遭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中东、澳大利亚等国和地区政府重点关注,其中美国、沙特、澳大利亚等国专门针对平衡车产品制定了相关技术标准,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金华是我国电动平衡车的第二大产地,此次平衡车通报事件是金华地区首例,也是浙江省首例,与此同时,金华地区2016年电动平衡车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国外退运15批,共计5511辆,价值795674美元,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金华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相关生产及出口企业,一是要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际权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联系,寻求信息和技术支持,验证出口产品质量及材质是否符合进口国要求,避免选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零部件,导致产品达不到质量要求;二是要加强质量意识,严格产品出厂检验把关,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要分析原因,措施落实要到位;三是要加强对进口国产品标准持续学习,查漏补缺,严格按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检验,加强出口产品质量自检自控;四是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尤其是应在合同中尽可能详细地列出质量条款及包装细节,降低贸易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