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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以“行规”侵犯权益……

劳动监察部门: 快递业用工须规范

  通讯员唐学基 记者何悦报道  “双11”过后,又迎来“双12”促销热潮。在网络订单剧增的同时,快递员又迎来送货高峰。然而快递员的工资被无故克扣、拖欠,加班工资未支付等劳动纠纷依然存在。为此杭州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切实维护好快递员的合法权益不容忽视,快递行业用工须规范!

  快递“行规”致工资不能按月结算

  从河南来杭州打工的邵某是某快递公司派件员,近日,因要回老家筹办婚事,他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奈同意,但有1.58万元的工资尚未结清,邵某多次找老板催讨都无果。

  于是,心急的邵某投诉到辖区劳动监察部门。监察员上门调查发现:邵某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另每派送一件补贴5角为提成。按正常情况计算,邵某每月总收入为5000~6000元不等。现双方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办完离职手续,公司却压着工资不给。

  对此公司解释:包裹派送后有3个月的追诉期,要等追诉期过后无问题,或扣除追诉期客户投诉的罚款,才能结算工资。公司负责人出具材料显示目前邵某已有3起关于派送快件时存在包裹损坏、迟到、丢件的投诉,须从邵某工资中扣除680元作为罚款。

  邵某认为,承担罚款能够理解,但处罚不够科学合理,公司也未征求过员工意见;并且,邵某委屈地表示,自己在职期间公司虽给了社保补贴,但没给缴纳;经常加班,但没有加班费……这些都不计较了,只要求尽快结清工资回家。

  监察员据理解释: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且公司的规章及奖惩制度须依法按程序要求制定。经监察员的多轮沟通与协调,双方终于妥善解决问题。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快递公司需完善用工制度

  快递行业是一个特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流动性大。据杭州劳动保障部门分析,不少快递公司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考勤不规范、一个月上班26天以上是常态。遇上节假日或重大促销活动,有些公司上、下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晚上经常会加班到12点,没有节假日补贴、夏季没有高温津贴等。此外,快递公司有一些自称“行业内部规定”的条款,比如,与上述案例类似:包裹派送有个追诉期,故员工工资须迟发3个月,且还有一些数额较高的惩罚制度等。这些都是造成快递行业用工不稳定及劳资纠纷凸显的重要原因。

  “为了保障快递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快递业必须高度重视规范用工管理。”杭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一负责人指出,一是用工时,劳动合同须书面化,合同中必须载明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计算标准等必要条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二是快递业可根据其特殊性,制定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制约。凡建立的规章制度必须在民主公开的前提下产生及制定,要符合程序及法律规定,内容涉及员工培训、试用期管理、绩效考核、请休假管理、工资福利奖金发放、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转移、工作交接以及在用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事项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以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三是快递业用工流动性大,可针对员工工伤、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的前提下擅自离岗而出现的突发情形,制定应对措施,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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