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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让我省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新20条”可再减负200亿以上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我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工作,发布了我省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继4月份的30条减负降本政策后,我省再发红利,此次出台的《意见》共计20条,预计可以再为企业减轻负担200亿元以上。

  “减负永远在路上。”省经信委副主任、省减负办主任凌云说,目前我省用工成本、能源价格、融资成本和物流成本仍然负担过重。为了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此次降成本政策按照“定向、定期、精准、有力”的要求制定。

  《意见》在全国率先暂停了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现由以往的减征政策向停征政策推进的重大突破。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享受优惠电价,《意见》把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到了750亿千瓦时,全省共有5.55万家工商用户符合电力直接交易要求,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今后还会逐步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

  这次出台的减负降本政策中还有一些是对第一批政策的细化。比如,为了鼓励企业机器换人,《意见》明确提出了鼓励企业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的政策。又如,为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意见》分别从降低公路、内河、铁路物流运输成本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些细化的优惠政策。

  针对企业反映的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负担问题,此次出台了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的政策,鼓励企业加强发明创造、用好发明专利;围绕企业反映的用热价格偏高问题,提出了建立热力价格引导和协调机制的政策举措;针对企业反映的驻外人员社保重复缴费问题,出台了规范驻外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政策;根据金融机构反映的财政性存款利率偏高问题,提出了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的措施;围绕企业反映的不合理涉企收费问题,停收减收了一批收费项目,加大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等。

  据测算,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减轻企业负担80多亿元;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可减轻企业负担36亿元;鼓励企业购置使用工业机器人,可减轻企业负担35亿元;实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可减轻企业负担20多亿元。降低公路物流运输成本,可减轻企业负担9.6亿元。

  (20条新政具体内容详见第4版)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新20条”可再减负200亿以上 2016-12-13 2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