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还是工程款?多方扯皮说不清——
富阳人社多轮协调 成功处置欠薪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颖韬、舒民 记者何悦报道 建筑公司低价中标,后因材料、人工费用增长导致亏损,各承包方利益无法均衡,最后演变为包工头带领工人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近日,一起历时20多天的讨薪案,在杭州市富阳劳动监察大队的全力处置下,终于得以圆满化解。
去年底,有15名工人到杭州市富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在杭黄高铁富阳陈家畈区块工地干活,称安徽阜阳某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在工地干活的工人近一年的工资约103万元。经调查,该建筑公司将工程打桩项目承包给一自然人姚某,姚某招募人员进行施工,工程于去年1月份完工。因此案涉及金额大,案情复杂,当地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人社、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专案组联合处置。
专案组召集了涉事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人代表多次召开协调会进行处理。建筑公司提供了支付凭证,只承认还拖欠近18万元机械租赁费,称已付清所有人工工资,并且只认可15名工人中的7名是现场工人。
监察员对其不予认可的8名工人进行调查,确认这8名人员其实是姚某手下的小包工头,也承揽了部分施工活。因建筑公司低价中标,实际费用大,并且姚某承包的项目与先前建筑公司承诺支付的工程款项发生较大争议。为此,甲方杭黄高铁、建筑公司包工头及工人就工程结算费用相互扯皮,矛盾一直无法解决。
鉴于各方对于人工工资及工程款无法厘清,最后,经多轮协商,甲方答应再提供76万资金处理此事,各方同意;但建筑公司与工人就如何分配76万又起争执。后来,建筑公司与每名工人进行商谈,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按每名工人具体投诉金额的64%~69%不等支付费用。甲方和建筑公司又协商承诺筹集资金后给付,此案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