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杭州天地纺织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我与毕复柏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对你所拥有的债权$39467792.14元(叁仟玖佰肆拾陆万柒仟柒佰玖拾贰元壹角肆分)依法转让给毕复柏,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现就上述债权转让特向你进行书面通知,请你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毕复柏履行全部义务。
虹迪服饰(杭州)有限公司 毕复柏
2016年12月1日
附债权打包转让明细一份:1. 杭州天地纺织有限公司,金额:6285000元;2. 杭州泰利针织制品有限公司,金额:1017672.12元;3. 章和锋,金额:356000元;4. 杭州潮凤楼餐饮有限公司,金额:2160000元;5. 宿迁富利莱置业有限公司,金额:4200000元;6. 杭州科宇纺织有限公司,金额:6472666.86元;7. 霍邱群记服饰,金额:4827523.71元;8. 杭州明芳制衣有限公司,金额:3717236.88元;9. 杭州珠玛服饰有限公司,金额:8431692.57元;10. 俞虹霞,金额:2000000元。合计:人民币39467792.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