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政前 多问问“行不行”
微观点:政府部门出台一项新政之前,一定要多问问“行不行”!笔者以为,在一项决策出台前,还有必要进行专门、慎重的不可行性论证。
■孙仲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日前下发《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紧急通知》,随后又紧急宣称该通知“收回停止实施”,此事引起了舆论热议。
通过此事,笔者不禁想说,政府部门出台一项新政之前,一定要多问问“行不行”,而不要急着宣布,以免“跑偏”。首先,主政者要自己问问自己,看这项政策究竟可不可行,以及会否落下“拍脑袋”嫌疑;其次,要多问问下属,让大家发表不同看法,防止“一言堂”;其三,要问问社会各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决策失误。换个角度来说,应进行不可行性论证。
正常情况下,政府部门每推出一项决策,都应经过相应的调研、论证等程序,看可行性有多大,从而为决策的科学性、适用性提供充足的保证。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有时一项决策的出台往往需要等上好长时间。但如今,现实中却鲜有对决策进行不可行性论证的。虽然在可行性论证过程中,也会有一些兼顾考虑其不可行性的因素,但大多只是一带而过,并不像论证可行性那样严谨、规范。
其实,作为政府部门,出台一项决策,还是有必要专门、慎重地进行不可行性论证的。通过不可行性论证,把每一个被忽视的环节都拿出来细致分析,把每一种容易出现的争论、负面反响等情况都考虑到,从而对决策方案进行再修改、再讨论,直到确信万无一失为止。这样出台的决策,才会无可争议,才能更加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接受,从而得以顺利执行下去。否则,很有可能像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这样,一项决策出台后还没真正执行,即招致种种非议,不得不停止或进行修正,显得很尴尬。
更何况,如今舆论监督这么普及、高效,想悄悄出台决策都不可能,总有被公开评议的时候,与其总是被动修正,不如早点进行不可行性论证,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阶段。为此,建议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将决策不可行性论证形成一种机制,并长期坚持下来。实际上,建立完善长效性的公共决策“不可行”论证机制,对于提高与确保政府部门出台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有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