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上班不管饭,算侵权吗?
大年三十,羊大哥接到了来自余姚某企业保安王师傅的电话咨询。王师傅说,他在该企业上班已五六年了,该企业老板是台湾人,员工都早已放假回家,他在守厂,但老板并没有给他解决春节期间就餐问题。王师傅问羊大哥,他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就业补偿金吗?
羊大哥在王师傅处了解到,该企业与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了社保,而且加班工资支付都基本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该企业并没有存在明显的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王师傅如果以企业没为他解决好春节期间的就餐问题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得到王师傅想要的结果。羊大哥建议王师傅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克服暂时困难。王师傅愉快地接受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