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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记者多方追踪浙GZL319车违法情况——

司机竟是无证驾驶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2月10日本报第1版报道了“‘2016年金华交通违法排行榜’上浙GZL319车辆累计被记分898分,列为‘2016年金华违法记分榜单第一名’”。报道一时引起各方关注,“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也予以了转发。让许多读者好奇的是,如此高的违法记分是怎样造成的?交通监管部门尽到监管的责任了吗?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义乌、海宁、嘉兴等地的交警部门。

  浙GZL319车总违法记录有296条

  据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工作人员告知,浙GZL319车辆基本信息与此前报道一致,是一名上海人暂住义乌时由义乌交管部门核发的牌照。

  据查,浙GZL319车辆的违法地在上海、安吉、杭州、海宁等,主要在海宁使用。该车已处理过273条(显示在海宁处理),还有23条违法记录未处理,记分63分。

  据了解,浙GZL319车辆违法记分898分,是该车历年来的违法记分之和,包括已处理的和尚未处理的。

  司机竟是无证驾驶

  据义乌交警部门查实,浙GZL319车辆在海宁交警大队处理了273条违法记录。那么,具体是如何处理的呢?

  记者先后联系了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嘉兴市公安局等部门,最后在嘉兴市交警支队得到了答案。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宣科马科长告诉记者,开浙GZL319车辆者是无证驾驶,姓徐,去年被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抓获。因是无证驾驶,徐某在一次性交完273次违法记录的罚款,处行政拘留15天后放行。

  据了解,该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每次分值都不是很大,严重的类似“高速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没有,交警查看了他的违法行为记录,未发现交通肇事案件。但车主未给车辆买保险也未进行检验。

  浙GZL319车辆处罚了273次违法记录后,系统显示尚有23条未处理,说明该车还在“一如既往”地使用,直至因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而被系统自动、强制注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徐某有这么惊人的交通违法记录,但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只能处以罚款和拘留。这样的处罚,让人感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力度似有不足。

  去年义乌曾安排专人进行重点核查

  据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除了平时工作执勤中会查处违法车辆外,对5次以上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的车辆都已将其列入黑名单。行驶中的违法车辆一旦进入 “黑名单报警系统”,系统就会发出报警信号,违法车辆即会被发现,受到处罚。

  此外,对10次以上违法记录的车辆,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都会作出分工部署,要求尽力查处,每月要清。对浙GZL319车辆,该大队去年曾安排专人进行重点核查,因没有联系到车主,该车未在义乌出现,未被查扣。

  那么问题来了,这辆车虽然被强制注销了,但如果车主胆大妄为,仍有可能继续“逍遥”上路,有关部门该如何有效监管呢?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司机竟是无证驾驶 2017-02-16 2 2017年02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