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杭州启动2017年 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施琦 记者王海霞报道 日前,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联联手启动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本轮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以促进企业、职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协商实效为重点,确保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满意度稳步提高。
据悉,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是今年集中要约行动的重点对象。有关工会组织将依据《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代表职工向企业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书,企业应当在收到工会的要约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商定具体协商的时间和内容。
要约内容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奖金和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事项。
杭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把工资增长幅度、奖金和津贴(补贴)分配办法作为主要内容。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发生过欠薪的企业,要把工资按时支付和稳岗增效措施作为主要内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把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作为主要内容。开展行业性协商的,要把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幅度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区域性协商的,要把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作为主要内容。
杭州市总工会自2006年开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2011年起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联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联合部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截至2016年底,全市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1629份,涵盖企业77596家,覆盖职工310万余人,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