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理论

公告

  浙江腾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浙江腾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长兴众乐药材专业合作社注销公告

  本合作社社员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庆元县兴月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注销公告

  本合作社社员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慈溪市逍林惠湘菜馆注销公告

  本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企业,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三田滤清器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5月17日股东会决议,浙江三田滤清器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3010万元减至15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云和县天河清洁能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云和县烂坭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注销公告

  本合作社社员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天台雅恒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解散清算公告

  绍兴法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于2017年5月27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徐和辉,联系电话:18858505881,地址:绍兴市灵芝镇潞阳村,邮编:312000

  绍兴法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1日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奥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立丰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5月17日股东会决议,浙江立丰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2050万元减至10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杭州健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健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台州联发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号:331000400001360,于2017年5月18日经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由王桢华、林明高、陈辉组成。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台州联发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清算组

  2017年06月01日

  撤销公告

  鸿普照明嘉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8A7H778)、嘉兴市国鸿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697001985T)于2017年3月29日在《人民日报》刊登合并公告,现予以撤销,特此声明。

  鸿普照明嘉兴有限公司

  嘉兴市国鸿包装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杭州易桥易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马财税”)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易桥易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易桥易捷”)。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快马财税作为吸收方及存续方将继续存续;杭州易桥易捷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将注销法人资格。杭州易桥易捷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要由快马财税指定的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公司承接。

  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上述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对业务合同服务主体转移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寿晓娟  联系方式:13858102029

  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易桥易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5日


浙江工人日报 理论 00002 公告 2017-06-01 2 2017年06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