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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理财·消费

“遥控电子秤” 需要治本之策

  ■王军荣

  据媒体报道,“缺斤短两”自古就被视为经商者最可耻的行为之一,入境电子秤逐步取代容易造假的杆秤,走入大街小巷。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出售的遥控电子秤也变成了一些不法商家缺斤短两牟取暴利的工具。实验发现,在20米之外的地方,可以用遥控器为电子秤上的货物增重一倍。

  真是想不到,“缺斤短两”竟然可以遥控,商家一使坏,你买到的东西就少了许多分量,实在是意想不到。如此,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粮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每公斤6元的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的情况下,误差不能超过20克。干菜、山(海)珍品或价格高于每公斤30元,但不高于每公斤100元的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时,误差不得超过2克。售价超过每公斤100元的食品,不超过500克的情况下,其误差不能超过1克。遥控电子秤控制的“缺斤短两”,如果超过规定范围,则可以依法处罚。

  毫无疑问,商家使用可以“遥控”的电子秤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民事责任来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秤使用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从刑事责任来看,“遥控”电子秤使用者的欺诈行为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足以构成诈骗罪。

  要想杜绝遥控电子秤造成的“缺斤短两”,一方面要禁止厂家生产这种遥控电子秤,另一方面要给予使用者严厉的惩罚。唯有罚得重,让其得不偿失,才能让妄图使用遥控电子秤者收手。


浙江工人日报 理财·消费 00003 “遥控电子秤” 需要治本之策 2017-06-08 2 2017年06月08日 星期四